三部门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683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于2021年6月~12月,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重点查找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15类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

  通知提出,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在工作重点上,通知明确,重点查找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