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95

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那么,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存在什么关联?相关方面制度规则统一有何好处?

  针对相关问题,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唐莹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未来伴随着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相关制度规则将迎来统一,企业营商环境将得到显著优化,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以下是唐莹访谈内容:

  自2014年以来,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各地都在持续建设完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深入人心,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中央重磅文件的出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已迈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还需要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

  信用监管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的产物,已成为我国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破除地方保护,实现五个“统一”,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是最终目标。从实践来看,目前依然存在隐性壁垒等地方保护行为。其中,地方市场间隐性壁垒也包含部分与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有关的内容。如各地企业信用评价尚未统一,部分地区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

  相关制度规则的统一,不仅可以打破隐性壁垒,提升信用监管效率,还有助于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环境。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